《**中央政治局第十八届全委会关于2019年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和区块链发展趋势的集体学习》。***总书记强调,区块链技术集成应用在新技术创新和产业转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集体学习为中国区块链产业的发展指明了重要的发展方向。区块链技术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要大力规范发展,为推动中国连锁产业技术竞争力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1、 区块链对监管的新挑战
“气态”区块链趋势挑战监管能力。借鉴学者们的形象分类法,传统金融机构有“实体形态”,比如通过有形可见的银行大楼,向客户展示自己强大的实力和信誉。创新科技支撑下的金融业具有“流动性”特征,如支付流动性、货币数字化、电子化等,都依赖于“流动性”数据或信息在网络中的高速流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产品或数字资产可以点对点发送,打破国界,像空气一样流动。在传统的金融业务中,中心化机制下的账户有明确的边界。基于银行账户模式,监管者筑起一道“大坝”,对控制范围内的金融业进行监管。区块链技术支持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大多基于代币模式,可以通过任意生成的区块链公钥地址直接支付或发送数字资产,同时完成清算和结算。因此,资金流转不再需要传统的账户,突破国界和固有的金融监管。“气态”金融业对传统的监管思路和方法提出了巨大挑战。例如,海外区块链项目的发起人以ICO的形式向中国公民提供融资,或者海外虚拟货币平台在未提供任何用户身份(KYC)和反洗钱措施的情况下,向中国公民提供交易服务。海外执法涉及外交协调和司法引渡,费用高昂。“气态”区块链行业存在跨境金融风险传递的趋势。如何克服这些困难没有统一的答案。第三,这种颠覆性的创新影响了现有的规则和市场秩序。一些新兴区块链企业通过创新,打破了一些领域龙头企业的主导地位和现有竞争格局。近四五年来,一批聚集了雄厚资本的新技术大亨和新生力量在区块链领域迅速崛起,正在改变人们对货币、资产形态或投融资方式固有的认识。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旧的秩序正在被打破,但新的规则尚未产生。因此,行业内的竞争往往非常混乱,没有规则甚至没有底线的竞争。目前,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应用加剧了这一领域的国际竞争和挑战。2019年6月,美国互联网巨头Facebook旗下Calibra发布《Libra项目白皮书》,正式宣布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稳定币Libra计划。业内预测,2020年全球将正式进入“稳定币年”作为未来的超级**货币,天秤座可能直接取代一些国家的法定货币,甚至影响到未来大国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因此,包括中国央行在内的许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都受到了警示。**,区块链产业的快速分化与融合与法律制度的特殊性之间存在着一个永恒的矛盾。区块链产业的发展变化非常快。由于自身的固化,法律制度往往滞后于时代的发展。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法规,从提案到形成草案,**正式通过并生效,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如果立法机关现在对区块链的某一领域制定立法计划,在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后,预定规范的对象很可能不再存在。总之,瞬息万变的区块链与法制整合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因此,立法者和监管者在区块链时代自由应对确实需要极大的智慧。
2、 区块链监管的法律途径
针对区块链领域存在的风险和监管面临的挑战,应从法治的角度规范和治理,使法治成为提升区块链技术竞争力的基石,为区块链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执政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执政能力的基础。把区块链的创新发展纳入依法治国的轨道,通过法治提高区块链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也是党的领导班子实现执政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之一。对此,我们首先应该放弃高波动性的政策和体育执法。监管部门通过法治路径为区块链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3月5日,《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放宽市场准入,加强法制、公正、公正的国际监管环境。以2019年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为指导,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重点从法治角度对区块链产业进行规范和治理。因此,要在监督中推进法治。近年来,一些监管方法或政策的出台容易受到一些极端风险事件的影响或影响。特别是金融市场上的一些极端事件,给规则制定者造成了冲击和压力,直接加大了一些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家政策和部门规章的波动性,导致一些规则或政策内容缺乏一致性甚至矛盾,导致一些从业者、消费者或投资者处于亏损状态,增加经营成本,影响技术竞争力的提升。要促进区块链产业的正常发展,就要依靠良好的监管机制,而不是依靠偶然性、多变的临时性政策或行政长官的意愿。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对区块链产业及其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并为产业构建一个基本的监管框架和长期的指导,避免出现极端风险事件时直接关停或限制某一行业经营的粗放做法。只有良好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手段,才能营造良好的市场体系和竞争环境。通过法治规范监管机构与市场的界限,尊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规律,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市场从业人员的利益。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区块链的一些细分领域并没有什么规律可循。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设置负面清单,控制政府在市场准入中的决策权。市场从业者参考这份负面清单,是为了厘清自己创业创新的空间。法治的内涵包括良法和善治。好的法律需要法律规范和监管政策的稳定性,让市场参与者对行业有一定的期待。法律政策在短期内是不稳定的,这大大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和经营者的风险。近年来,金融监管领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监管过度、体育执法、“一刀切”等,都是法律或政策高度不稳定的表现。稳定和可预测的政策是企业家进行商业决策和投资决策的前提。然而,政策的不确定性很容易破坏市场参与者的预期收益、创新能力和未来投资信心。政策的随意性大大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试错成本和交易成本,导致企业家经营信心下降,投资缩水。此外,政策高度的不确定性会增加市场主体的投机心理,使居家主体“逆淘汰”,如赌徒心态弥漫社会。区块链的技术创新是对未来的探索,没有多少先例可循。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全球技术领域,监管者不应超越固有的法律法规,设置模糊的负面清单,这会给市场参与者带来不必要的政策和监管风险,也容易让市场参与者受到指责。在法律之外设置负面清单会影响中国区块链企业的技术竞争力。面对全球区块链创新的挑战,如果市场主体普遍缺乏竞争力,国家将承担巨大风险。监管部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从业人员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有利于增强从业人员的财产安全,提高从业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从本质上讲,就是要激活生产力。在2019年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学习会议上,***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基础研究,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努力使我国在区块链新兴领域走在理论前沿,占领创新制高点,获得新的产业优势。这清楚地指出了国内区块链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根据零点一财经统计,2019年1-10月,共有21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区块链专利,共有4765项专利申请。其中,中国和美国区块链专利申请总量超过90%,而中国区块链相关专利申请量是美国的两倍。然而,在国内外,从主流的区块链基本共识算法到跨链、侧链等扩展技术,以及去中心化金融等区块链金融新业态,基本上都是由国外机构主导的。总之,中国在区块链的核心基础设施和底层技术研发方面缺乏自己的话语权。因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中国迫切需要制度驱动、包容性强、鼓励性强的技术创新,为区块链企业创造**的营商环境。相反,打着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的旗号,如果简单粗暴地对待市场主体,很容易形成“不断切割、回归混乱”的结果,这是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需要谨慎对待的重大问题。其次,要注重科学立法和高质量立法对区块链监管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制立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通过立法、改革、废除和解释,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律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以德治国。”制定的法律法规要反映市场主体的合理需求和行业的稳定发展趋势,这是善治的前提。科学立法应尊重区块链产业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民主立法应保证市场主体充分有序地参与区块链领域,使立法准确反映市场各方利益和需求,顺应民意,顺应区块链未来发展趋势。立法机关结合当前国际区块链发展趋势,顺应中国市场需求,制定区块链产业相关法律政策,积极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完善法律程序,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方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为市场主体设定政策调整期,只有这样才能释放市场的积极性,最终维护市场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标题:法律监管是区块链商业化应用的最佳环境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90704.html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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