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取私利的角度来说,
挖矿工作是一种耗费算力获取比特币的自私自利行为。同时,从作为节点
参与公共事业的角度来说,它同时完成了生成工作量证明、创建新区块账本的
记账工作,为维护这个时间有序的、不可篡改的比特币账本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不需要协调就一起工作”(2008年白皮书[1]),但是要“把这想像成
一种合作的努力,共同制造一条链”(2009年11月22日论坛帖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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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基交易(CoinBase),正如中本聪在2008年的比特币白皮书中所写的,“按照惯例,区块中的第一笔交易是一种特殊交易,它向区块创建者发出了新币。这
增加了节点支持网络的动力,并提供了一种最初将硬币分发到流通中的方法,因为没有中央授权来发行它们。稳定增加一定数量的新币类似于黄金挖矿工消耗资源以增加黄金的流通量。在我们的例子中,所消耗的是CPU时间和电力。”
鼓励节点保持诚实。如果一个贪婪的攻击者能够集结比所有诚实节点更多的CPU工作量证明算力,他将不得不做出选择,是使用它来偷回已支付的款项来欺骗人们,还是使用它来生成新币。他应该会发现,
遵守这些规则比从其他任何人那里获得的钱要多得多,这些规则比其他任何人加起来都
更有利于他,
而不是挖制度的墙角,这会将自己财富的有效性一同破坏。”
机器哪有什么是非观,有善恶的永远都是人性。人性亦本无善恶,只有如万物一般的“特性”(feature),此所谓“无善无恶心之体”心性之本体自然天成,只能遮蔽,不能改移。但与万物不同,
人有目的,于是便会动心、起意、行为,此时便生出了善恶,此所谓“有善有恶意之动”立场不同,目的便不同。目的不同,是非观便不同。是非观不同,对善恶的定义便不同。所谓导恶向善,便是治理者以自己的价值观、是非观、善恶观为准绳,把叛逆于治理者价值观、是非观、善恶观的个体引导到追随治理者的方向上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唯大恶亦可为大善,有治理者所需的心之动力。若四海之内,都是纯然本性、无善无恶之心,则治理者亦无可导,亦无法成就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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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善或恶的人,只有善或恶的纳什均衡。比如人类天然的“趋利避害”的特性,放在一种纳什均衡里,就会造成腐败和崩坏,而放在另外一种纳什均衡里,则会造成互利和互惠。
自治和自洽的纳什均衡,显然是治理技术的一种
极高境界。中本聪,达到了这样的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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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尾”理论,小、中和大集群的总和相加会比知名的僵尸集群要大得多。」
他通过这样搞欺诈不会比挖比特币更赚钱。拥有这么大的僵尸集群,他可以挖出比其他所有人加起来更多的比特币。」
长尾理论”(the long tail theory)[4]是由美国《连线》杂志主编
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 1961-)在2004年提出的一种描述诸如亚马逊、Netflix等互联网服务的商业和经济模式的一种理论。“长尾”实际上是统计学中
幂律(power laws)和
帕累托分布(Pareto distribution)特征的一个口语化表达,指“
利基市场”(niche market)的需求之和足以与头部市场的总量相媲美,而互联网的技术提高了商业效率,使得从利基市场中萃取大量微小利润成为可能,从而改变了只关注头部客户的传统商业模式。中本聪在此处引用这个概念,是一种借喻,指大量的中小集群的算力之和加起来可以匹敌少量头部集群的算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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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比特币史话·57 | 囚徒的困境(4): 导恶向善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87416.html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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