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数字货币已成为国际组织、中央银行、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里,我们需要梳理一下数字货币的基本概念,以免误读。作为切入点,法定货币和非法操纵货币是一对值得探讨的专业概念。加上“数字”后,它们就变得更复杂了。
首先,所谓法定货币,是指依法成为法定货币的货币,也是由各国中央银行发行和维持的由政府信用支持的特定“政府债务”在一些国家,除了本国的法定货币外,其他**国家的强势货币也可能被允许具有法定货币功能,从而产生某种“本币替代”在中国,法定货币只有人民币,也是一种信用货币。当然,一些贵金属纪念币也依法具有法定货币的功能。总体而言,信用人民币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其具体边界也在不断变化。
在法定货币的具体形式上,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方法和思路,通常有三种模式。一是统计货币、存款、外汇、票据、短期债务工具等各种履行货币功能的金融工具,一般来说,货币供应量M0、M1、M2等都是基于这一思路,不同国家的统计边界是不同的。第二,从货币发行主体来看,包括中央银行、存款货币机构、部分非金融机构等,其中央行发行的是基础货币。第三,从货币需求角度,重点分析了非货币发行企业和居民部门的货币持有结构。
早期狭义上,只有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直接债务)被视为法定货币,后来逐渐扩大到基础货币(储备货币),包括货币发行(流通现金M0+银行存款)+金融公司存款和非金融机构存款。银行存款货币是一种私人债务货币,因为理论上银行有破产的可能。在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其最终的信贷支持可能很难过渡到政府信贷。后来流行的观点认为,法定货币是一种综合性的制度,可以由中央银行、存款金融机构和非金融公司发行。然而,不同的实体发行的法定货币具有不同的货币属性和信用评级。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存款货币就这样出现了。
第二,所谓私人货币,是指私人之间能够达成共识的一种交易媒介。它只需要得到交易双方的认可,而不能通过任何渠道向公众发布。在许多国家,私人货币的发行是法律禁止的。在一些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比较模糊。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立后,法国货币虽然取得了垄断地位,但私人货币仍有其存在的空间。比如,当政府法定货币的信用崩溃,或者某个特定的群体、场景或交易更适合私人货币时,它就会走上历史舞台。例如,支持老年人互助制度的“时间货币”和企业按一定比例向顾客发放的“消费积分”遍布全球。
第三,理清数字货币的概念逻辑。我们需要从数字货币背后的演变来看待数字货币的发展。一方面,金融机构从信用卡到移动支付的工具创新和电子钱包的出现,实际上与账户和货币形态的变化相对应,但仍没有脱离央行信贷和银行信贷的覆盖范围。其次,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涉足电子支付服务领域。他们发行的多功能电子支付工具异化了账户的货币属性,需要根据流动性进行筛选,从而影响存款货币的边界。第三,在多元化网络经济时代,一些“网络货币发行人”提供信用支持的虚拟货币也出现了。如果这些虚拟货币最终被用来购买程序开发者提供的电子产品,那么真正的货币就是交易中的真实媒介。第四,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于特定密码和匿名加密货币的网络支付系统备受关注,直到2009年比特币的诞生,比特币是算法信用支持的数字场景下的私人货币。
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数字货币应该是**一种加密数字货币。政府之所以高度重视,是因为以往的私人货币规模和功能有限,影响力可控。然而,数字私人货币打开了“潘多拉盒子”
当然,在现实中,数字货币被赋予了多种概念。当我们讨论它时,参考的内涵可能包括:基于代币的“去中心化”加密货币、中心化和准中心加密货币。
原题:探索数字货币,首先要界定概念
作者:杨涛,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标题:社会科学院杨涛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71699.html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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