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首席技术官David Schwartz最近分享了他对美国证券法动态变化的看法。具体来说,他谈到了其在数字资产上的应用,并强调了立法清晰度的必要性,以为平衡监管铺平道路。
施瓦茨强调了豪伊测试的灵活性,该测试是证券法的基石。他强调,其应用需要一种细致入微的方法,而不是“机器人”方法。尽管施瓦茨承认多年来各种法院判决扩大了其解释,但他坚称在某些案件中其应用仍然存在混乱。
国会行动
施瓦茨的评论反映了越来越多的共识,即数字资产领域可能需要新的立法视角,以确保公平和有效的监管。
在他的一系列推文中,施瓦茨对当前数字资产的法律格局提出了细致入微的看法,并强调需要采取平衡的方法,可能通过国会的参与。他对仅靠法院能否在定义数字代币安全性方面取得适当的平衡表示怀疑。
他暗示,如果不采取立法行动,法院可能不会将数字代币归类为证券。施瓦茨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国会更有可能做出反应,并且需要采取更平衡的监管方法。
证券法
施瓦茨的评论源于围绕豪伊测试的应用正在进行的争论,该测试用于确定某些交易是否有资格作为投资合同,从而受到证券法的约束。
施瓦茨声称,证券法的主要目标是打击证券欺诈,这通常会带来重大的侦查挑战。他讨论了这些法律如何解决与揭露和惩罚证券行业欺诈相关的独特困难,例如,通过对寻求公共投资的组织强制披露要求。
施瓦茨指出,虽然最初的豪伊测试要求利润“完全”来自他人的努力,但后来的案例扩大了这种理解,承认市场力量的影响。他强调,当考虑到免费提供的项目被视为潜在投资合同的情况时,定义投资合同的复杂性进一步增加。
Howey 测试被编入SEC v. WJ Howey Co. , 328 US 293 (1946 ),案文如下:
考验在于该计划是否涉及对普通企业的资金投资,而利润完全来自其他人的努力。如果满足该测试,那么企业是否是投机性的或非投机性的,或者是否出售具有或不具有内在价值的财产,都无关紧要(参见 SEC v. Joiner Corp. ,同上,320 US 352)。为投资者提供广泛保护的努力不应被不切实际和不相关的公式所阻碍。
然而,施瓦茨认为,要被视为投资合同,必须有一份可能欺骗投资者的实际合同协议。他还思考为什么某些物品,如早期艺术品或收藏品,尽管看起来符合豪伊测试设定的标准,但不被视为证券。
然而,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诉豪伊案也引用了许多州盛行的“蓝天”法作为先例,这使施瓦茨的立场变得复杂化。根据法院在构建 Howey 测试时的推理:
“《证券法》或相关立法报告没有对‘投资合同’一词进行定义。但是,该术语在联邦法规通过之前存在的许多州的“蓝天”法律中很常见,尽管州法律也没有对该术语进行定义,但州法院对它进行了广泛的解释,以便为为公众投资提供全面的保护措施。形式被忽视,实质被忽视,重点被放在经济现实上。因此,投资合同意味着“以确保从其就业中获得收入或利润的方式进行资本配置或资金分配”的合同或计划。
7 月,美国法院裁定Ripple 的 XRP 程序化销售和分销不属于证券。法院认为这些分销和销售不符合豪伊测试标准。然而,由于机构买家了解 XRP 价格与 Ripple 表现之间的联系,因此向机构买家出售的 XRP 可能被视为证券。
文章标题:Ripple首席技术官David Schwartz呼吁采取立法行动澄清加密法规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620285.html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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