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币圈 OTC大佬赵东被“调查”,引起广泛关注。中午,一则谣言在币圈号被广为流传,说是在上午10点40分左右被盐城警方带走的。虽然信息基本不实,但核心“被调查”的事实已被披露。
随后,吴某表示,区块链从多个渠道证实,赵东24日凌晨被杭州警方调查,多名币圈名人参与协助。盐城的消息和今天在上述传闻中均不属实。同时,一批肇东OTC团队+外部人员微信工作组在1点左右积极解散。
下午4点左右,伦仁比提通过《星报》称,赵东没有直接参与非法交易业务。由于冻结卡监管,北京一个OTC团队(赵东曾参与投资)因涉嫌欺诈资金交易,正在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不过,这里不宜说“不直接参与非法交易业务”,因为法院尚未判决不应将其直接界定为非法,从而让外界觉得赵东是间接参与了非法交易业务。
随后,人人网比特CMO也通过微博发声,称“赵东本人并未直接参与交易业务。作为投资者,他积极配合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欺诈和反洗钱调查是公民的义务。调查结束后,他将作出公开回应。请放心。”
吴说,区块链被告知赵东或他投资的OTC团队可能涉嫌“隐瞒和隐瞒犯罪所得”就在6月30日,吴某表示,区块链曾经发过一份文件,对这起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解释:币圈卡冻结潮(7):OTC交易可能被认定有这七项罪名,我们必须提高警惕。
正如人人网bit在回复中所言,近期正处于冻结卡监管之风中。吴建华说,区块链曾经披露,东莞严查电信诈骗,导致多家OTC商户被拘留,上千张卡被冻结;此后,涉嫌洗钱的OTC企业先后在广西等地被查扣。
当然,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北京OTC团队的组成是什么?具体涉及哪些案件?它会影响到其他场外交易公司吗?(以东莞为例,一家OTC企业往往会有大量的关联)跟进的吴某表示,会继续关注。
人人网比特也发表了相关声明,强调组织运作降低了个人影响力,5月份实行双CEO轮换机制是团队长远发展的基础。
说明隐匿、隐匿犯罪所得罪和场外交易必须防范的犯罪所得
律师夏伟表示,包庇、隐匿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罪几乎是场外交易人可能涉及的唯一犯罪,也是场外交易人员必须重点关注的部分。区分犯罪与犯罪的关键是要知道犯罪是犯罪所得及其所得。也就是说,如果你知道买钱的钱来自犯罪,而你和另一方做生意,你就会犯这个罪。
[隐匿、隐匿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而隐匿、转移、购买、出售或者以其他方法隐匿、隐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人怀疑,在这种情况下,赵东或其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受到调查。也就是说,如果赵东能证明自己不知道这件事,而且他不是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就不应承担相关责任。
“知足常乐”的定义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而是在法律上有一个特殊的定义
(1) 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转移财产的;
(2) 协助非法转让财产,或者无正当理由的;
(3) 无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房地产的;
(4) 无正当理由协助转换、转让财产,收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手续费”;
(5) 无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大额现金存入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转账;
(6) 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变更或者转移与其职业、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产;
(7) 其他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从柜台交易可以看出,如果一个商户的资金价格过低,而一个账户的存款手续费过高。也就是说,只要你做了这些事,即使你不知道钱的来源,你也会涉嫌犯罪。
文章标题:回顾赵东“侦查”的全过程,为何涉嫌“隐瞒犯罪所得”?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48029.html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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