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秦淮法院执行的被告人薛秀丽犯集资诈骗罪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以下简称“易乾宁”案),秦淮法院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开展了信息登记工作,同年9月19日至11月18日开展了补充登记工作。鉴于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在登记过程中填写信息错误,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秦淮法院将依法开展涉案集资参与人补正信息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已参与信息登记但相关信息填写错误的集资参与人。
2.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成功登记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时间
自2022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三、登记方式
本次补正信息登记继续通过“秦法微案款”信息登记平台线上操作,不接受线下登记。由受损集资参与人通过微信搜索“秦法微案款”小程序或扫描下方的
二维码进入小程序进行信息登记。
操作流程详见《“秦法微案款”操作指引》。
四、登记内容
1.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投资机构、通讯地址,(微信号可选填)。
2.损失金额:即总投资金额减去已获取金额(含从投资公司获取的本金、利息及从各相关机关获取的退赔金额)。
3.账户信息:包括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和开户银行名称。
五、清退原则
1.公安机关提取的“易乾宁”案数据库中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损失金额等内容已有登记,小程序后台数据来源于该数据库中的有效信息,本次补正登记信息时将对集资参与人进行披露。
集资参与人确认披露的损失金额,或虽有异议但同意以该金额作为发还依据的,将纳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
集资参与人对平台披露的损失金额存在异议且不同意以该金额作为发还依据的,暂不纳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本院对异议材料审核后,另行告知后续处理方式。
逾期未进行补正信息登记的,将以“易乾宁”案数据库记载受损金额为准,纳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保留应发放金额但暂不予发放。
2.本次补正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将以第一阶段确定的清退比例进行清退(具体时间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六、相关提醒
1.所有集资参与人均应在“秦法微案款”小程序中完成登记。
2.在“确认信息”页面右下角有 “重新确认”功能键,集资参与人因误操作导致填报相关信息错误而确认通过的,可在登记成功后重新修改相关信息。本院将以信息登记工作截止前**一次修改的数据为准。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会提出验资、缴费等要求。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1.客服电话:95302 -0。
2.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电话:025-83523150、83529106 、84582120。
3.继承公证、委托公证咨询电话:025-84493977、84409672。
4.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号507、508室。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1.“秦法微案款”操作指引
http://www.njqhfy.gov.cn/njxxweb_publishing/www/qhfyww/fygg_2_mb_a2022112911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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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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