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以下文章来源于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民和韩武斌律师撰写的《广强经济犯罪辩护书》,作者为吴立民
十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理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重条款旨在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是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其非法金融活动的性质,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将被贴上“非法”标签,并严格禁止。这也是业界所谓的“封锁”虚拟货币的起源。
在一般情况下,许多人会有疑问。既然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将被禁止,那么虚拟货币是否可以作为个人投资的金融产品?个人投资虚拟货币是否违法?如果个人投资遭受损失,我能收回吗?
目前,解读《通知》的文章很多,但大多强调虚拟货币的强大监管属性,强调虚拟货币的违法性,并告知公众虚拟货币交易是违法甚至犯罪的。但在强大监管的态度下,个人真的不能投资虚拟货币吗?个人投资违法吗?
1 防止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与“禁止投资虚拟币”
个人是否可以投资虚拟货币取决于通知的目的。通知的标题表明,整个通知的出台是为了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投机风险,其重点是“投机风险”。
《通知》一开始还进一步指出,“最近,虚拟货币交易的投机活动增多,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滋生了赌博、非法集资、欺诈、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经过仔细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虚拟货币应该防止的是交易投机,防止虚拟货币被用作非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因此,所有与虚拟货币发行、交易和交换相关的服务,以及各种辅助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以及为海外虚拟货币交换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均属于禁止范围,因为这些服务或经营活动必然会成为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因此,上述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必然导致虚拟货币的“投机风险”。
因此,只要不造成“投机风险”,不使用虚拟货币进行赌博、非法集资、欺诈、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就不会成为本通知防范的对象。
2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是非法金融活动与“个人投资违法”
许多人认为,由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个人投资,包括个人参与现货交易、杠杆交易和合约交易,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如前所述,为了防止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中的投机风险,防止虚拟货币成为赌博、非法集资、欺诈、传销和洗钱等非法犯罪活动的工具,该通知禁止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一般来说,禁止任何人向公众提供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事实上,通知规定,现有向公众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的实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停止所有活动。同时,它还告诉任何实体不要向公众提供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正如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所说,“本通知第二条所针对的主体和行为模式是个人或机构为牟利而从事的专业工作或经营行为,而不是偶然的交易活动或业余、无计划、低频的个人投资者。”
事实上,《通知》第(16)条还解释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商业活动的违法性,而不是个人投资的违法性。
“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教育。各部门、地区和行业协会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其他沟通渠道,通过法律和政策向公众宣传虚拟货币投机和其他相关商业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和表现形式通过案例解读、典案例分析和投资风险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3 参与虚拟币交易存在法律风险与“禁止投资虚拟货币”
(4) 通知的第一条规定,,“参与虚拟货币投资和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产品,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据此,很多人认为,个人投资虚拟货币是不被允许的。事实上,这是对虚拟货币投资的误解。该规定只是履行披露义务,旨在提醒公众,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产生的争议不属于rec在法律上被妖魔化。
例如,如果个人参与的某些实体提供的虚拟货币质押、挖矿机租赁、货币挖矿和衍生交易发生损失,或者另一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则个人与另一方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可能违反公共秩序nd良好的习惯,导致双方之间的投资理财行为得不到法律保护,个人最终将承担所遭受的损失,所遭受的损失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事实上,第四条公告仍然符合1994年公告的精神,即个人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由个人承担。但是,与1994年公告不同的是,个人参与的虚拟货币交易类的范围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因此,个人在投资虚拟货币时应加强其风险控制义务。
4 其他
同时,虽然通知规定,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这一规定针对的是开放交易所和提供虚拟货币服务的主体,而不是个人投资。
事实上,目前中国对虚拟货币的态度与外汇保证金交易和外汇期货交易的态度是一致的,即不允许境内相关单位组织外汇存款交易和外汇期货交易活动,境内相关单位不得为境外单位提供相应服务,但不禁止个人参与境外单位的交易活动。
综上所述,十个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理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虽然对币圈造成了沉重打击,但并不意味着禁止个人投资虚拟货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澄清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强制性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防止虚拟货币投机,防止虚拟货币被用作非法和犯罪活动的工具,禁止相关主体从事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
文章标题:深度|在央行等十个部门通知后,个人投资加密货币是否违法?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324820.html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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