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艺术品电商、艺术金融、艺术地产、艺术扶贫、艺术IP和艺术乡建等众多风口之后,艺术又一次跨界币圈,创造了“NFT艺术品”这样一个新概念。一时间,艺术圈掀起“无NFT不艺术”的新潮流。
NFT是Non-Fungible Token的缩写,中文称为“非同质化代币”。对于这个晦涩的词,我们可以从两个要点来理解其价值:第一,其典特性是唯一性、稀缺性且不可分割,通俗点说就是互联网条件下能够达到**的“****”;第二,它是一种“代币”,有一定的价值,具有流通、交易的功能。
由此可见,NFT天然具备“收藏品”的特征,只不过与传统形态的收藏品不同——NFT是基于区块链的虚拟形态,时下通常被称为“数字资产”。恰好,“收藏品”正是艺术品自古至今的主要属性,只不过大多时候局限于“实物”范畴,在艺术金融盛行的时期,艺术品曾被试图纳入“非标资产”。
由于同时具备了“收藏品”的特性,NFT与艺术品找到了结合点。经常被提及的CryptoKitties(加密猫)、创作者Beeple的《每一天:前5000天》等都被划入“艺术品”的范畴;尽管NFT的涵盖面远大于通常意义上的“艺术品”(NFT还涉及音乐、影像、推文、事件等),但似乎国内媒体更着重强化NFT与艺术品的关联,从而大大提高了“NFT艺术品”的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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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跨界。艺术行业如此青睐NFT,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NFT可以为艺术品的资产化提供进一步的帮助——通过确权、保真、转授权可追溯、交易数据不可篡改等特性,使艺术品的知识产权更接近数字资产,使艺术品的****性、稀缺性体现为直接的市场价值,使艺术品原本处于虚拟状态的版权价值得以更好地变现。这是当前国内NFT艺术品宣称的愿景,但在我看来,这恐怕又是一个美丽的说辞:并非只要NFT了,艺术品就瞬间变成了硬通的“数字资产”,更何况它仅仅生效于虚拟经济的逻辑中、互联网的前提下,而且一旦脱离了实物,艺术品的视觉价值远远不及建立在工业生产方式上的动漫、电影中的视觉形象。除此之外,“艺术品的资产化”这个环节在产业链条中属于基础建设、投入部分;在没有庞大的市场容量之前,任何一个产业都不可能单纯在某一个链条环节单独做大。简言之,没有庞大的艺术品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保真、确权等基础建设无法持久,更不能单独成为一个闭环的商业模式。
其二,艺术行业希望分享NFT的市场、交易平台、资金,这似乎才是真正的意图。艺术不断跨界,并不单纯是观念层面的创新使然,更重要的是想进入更广阔的市场。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生活用品日益标准化、批量化、可**化之后,艺术品的价值计算方式受到冲击,与工业产品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对立与冲突。为了保护自身的高溢价,艺术品一直以“稀缺”“****”“非标准化”等作为理论依据,始终不愿接受建立在工业生产逻辑上的产业市场;作为代价,艺术品也失去了工业产品那种巨大的、可持续的、增量的市场,转而运转在一个有限的小众市场中,并将其定义为“专业市场”。
专业市场是非常敏感的,极易受到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且增量缓慢;它并非大众刚需。尤其是中国社会对艺术品的诉求定位,与欧美有着很大不同。欧美社会是在经历了工业转、满足了基本的产品需求之后才转向非标准化的、个性化的产品需求;而中国人口众多且以制造业为基础,仍然处于工业社会,在产品供应方面仍然适应工业化所带来的批量化、低成本的模式,个性化需求只是局部范围。因此,艺术品始终不是消费刚需,这一点在以往“艺术促进升级消费”的实验中已经结果了然。
那么,艺术品的线下交易市场受限,NFT就一定能够制造艺术品的庞大需求吗?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交易方式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市场”。无论是线上交易还是线下交易,无论是艺术品的实物交易还是版权交易,都要求有大量消费者作为基础。如果真有足够的消费者,艺术品完全没必要寄希望于NFT及背后的币圈,早就在艺术地产、艺术互联网、艺术IP这些跨界模式中赚得盆满钵溢了。
NFT火爆的驱动力,其实是金融市场而非消费市场,它的真正“领地”是币圈——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价值飙升,刺激了人们的投资热情;加之全球范围内的疫情使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更加强烈,所以“数字资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大量资本短时间内进入其中,由此出现了“万物皆可NFT”的火爆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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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艺术品如果想从币圈分一杯羹,其实是非常难的。
首先,在这波NFT热潮里,真正赢家很可能既不是那些交易中的投机者,也不是生产艺术品的艺术家,而是为交易提供服务的公司和技术服务方。例如,要想参加NFT交易,需要使用以太坊,这对以太坊有益,也会让持有以太坊代币的人受益匪浅。
其次,在中国的金融环境下,去中心化的金融交易在本质上始终是不被允许的。如果NFT艺术品试图建立金融性质的交易平台进行炒作,通过“数字资产”的名义绕开金融机构的监管,继续进行艺术品的权益化交易,那它被监管层叫停是迟早的事。
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不得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不得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不得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等;这将大大限制资本进入NFT领域。
总而言之,如果NFT作为打造艺术品数字资产的工具,那或许是一个风口;如果NFT以艺术品的名义进行金融交易,那大概率又是一场泡沫。
文章标题:赵子龙:NFT艺术品,风口还是泡沫?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294892.html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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