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了中央银行在发行数字货币时面临的账户体系、会计主体、现金提取、网络支付、财税结构等问题,并探讨了这些问题可能带来的影响。
目前,全球各国央行或货币当局都对数字货币表达了不同程度的关注甚至强烈的兴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央行真正发行数字货币,但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多家央行都表示愿意接受或尝试操作,甚至发行数字货币。对此,有人认为,即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也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有些人甚至认为数字货币是去中心化的,与货币当局不相容。这就需要深入研究央行的数字货币发行及其带来的问题。
会计制度问题
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新的合法(数字)货币账户体系。现代货币是账户货币。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标志着统一货币账户体系向双重货币账户体系的解体。因此,在建立了合法的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之后,数字货币的更新迭代也将在这个账户体系中完成。
在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之前,法定货币是银行货币,银行账户体系是唯一的货币账户体系。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后,法定货币分为银行货币和数字货币两部分。两套货币体系需要两套账户体系:银行账户体系和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也就是说,在银行账户体系之外,还必须建立一套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以满足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营的需要。虽然数字货币账户系统和非数字货币账户系统之间可能有联系,但这两个账户系统是分开运作的,平行但不交叉。
此外,“合法数字货币”应运而生,现有的所谓数字货币就是“私人数字货币”。这导致了合法数字货币和私人数字货币之间的区别。那么,合法的数字货币账户系统和非中央银行发行的私人数字货币账户系统之间是否有联系?这完全取决于监管要求,私人数字货币和商业银行之间现有的账户连接也可能受到新的监管限制。
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价值基础、发行逻辑和技术约束都与数字货币本身有关。然而,合法数字货币的真正到来,其对第一帐户系统的影响。总之,合法数字货币本身的技术调整、升级或完善需要一个有效的过程,而账户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为其提供了现实基础。
会计学科存在的问题
法定(数字)货币核算体系的建立,标志着数字货币资产纳入财务会计科目,成为法定资产。数字货币是数字资产。目前,数字资产属于私人数字资产,不能纳入财务报表。原因很简单,缺乏必要的会计科目。即使可以纳入相应的会计科目,开立数字货币资产账户也需要明确的法律支持。简言之,当前的数字货币一般是私人数字货币,它不仅由私人发行,而且由自然人持有。事实上,法人实体很难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数字货币。换句话说,数字货币不是企业的法定账面资产。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合法的数字资产将能够入账,合法的机构将能够直接持有数字货币资产。数字货币资产或以数字货币计量的资产,与银行货币资产这两种资产及其活动,将更有效地描述实际经济活动。就整个社会经济系统而言,数字资产会计将刷新社会财富制度,极大地促进数字资产的结构性增长。
这也意味着金融活动将分为基于数字货币的金融活动和基于银行货币的金融活动。在现有的财务报告体系中,这两种货币活动的财务绩效将越来越难以统一。这意味着在未来,数字货币活动将与数字财务报表相匹配,而不是与以银行货币计量的财务报表相妥协。财务报表将分为数字货币财务报表和银行货币财务报表。
现金提取
通过发行数字货币,央行将拥有“新”的货币回报渠道和健全的货币政策体系或机制。与银行货币相比,非银行在线数字支付工具可视为私人数字货币。它们并非都是所谓技术创新的产物。许多私人数字货币是一系列众所周知的网络支付手段。他们所依赖的账户体系不是银行账户体系,而是在银行账户体系之外创建的网络数字支付账户体系。私人数字货币与银行货币之间存在1:1的比例兑换关系,类似于之前的私人数字货币账户充值,从而完成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其操作在银行账户系统之外的私人数字货币账户系统中进行。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和运营扩大了事实上的货币供应量,改变了商业银行的存款结构,影响了货币当局的货币调节机制。也就是说,私人货币本质上是一种竞争性货币,它对银行货币形成了持续的压力,在网络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重要的是,私人数字货币对银行货币的巨大挤压或竞争,实际上扩大了货币流通总量,却未能有效回归央行体系。
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有助于抑制过于强势的私人数字货币,通过将其转换为合法的数字货币,使被其挤压、几乎无法流通的银行货币有效地回归中央银行体系。相反,如果没有金融管理局发行的合法数字货币,民间数字货币不仅会继续扩大货币供应量,挤压银行资金,而且取款困难。从长远来看,它不仅会对银行货币造成伤害,而且会阻碍货币当局的政策调整。
因此,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甚至终结民间数字货币对法定货币的竞争优势,将央行的货币政策手段延伸到数字货币流通领域,使中央银行具备通过数字货币返还银行货币的能力和渠道,稳定币供给结构和规模。
目前,各国央行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不同程度地扩大货币供应量。然而,货币回流渠道仍被困在现有的政策模式中,这必然意味着通胀政策的趋势难以逆转。合法的数字货币将有助于流通中的大量现金,特别是私人家庭部门的现金流逐步有序回流,对有效实现扩大货币供应量与控制物价水平的政策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支付问题
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将改变网络支付体系的格局。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使企业能够持有和流通数字货币,从而改变数字货币基本由个人持有的局面。同时,个人持有的数字货币在制度上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既有私人数字货币,也有合法数字货币;鉴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独特性和私人数字货币的多样性,这种一对多的模式决定了法定数字货币将在数字货币中发挥主导作用。
因此,合法数字货币的出现将改变和调整私人数字货币的竞争格局。也就是说,合法的数字货币可能会成为“主要的数字货币账户系统”,而私人的数字货币账户系统将沦为辅助的货币账户系统。
也就是说,合法的数字货币账户体系将取得基本的数字货币账户体系的地位。此外,数字货币账户与商业银行银行货币账户之间的连接将被合法的数字货币账户系统之间的连接所取代。简言之,私人数字货币“与商业银行挂钩”很可能被“与合法数字货币挂钩”所取代。
这将改变现有网络支付体系的格局,即以合法的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作为网络支付或交换的基本账户体系,私人的数字货币或银行货币将失去现有的网络支付地位。因此,私人数字货币之间的竞争格局也会受到合法数字货币的影响。这也意味着,合法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将极大地改变私人数字货币或网络支付手段形成的资金流通的会计期间结构或相互竞争,网络支付体系格局将面临事实上的洗牌。
论财税结构
政府部门通过财税直接影响数字货币的需求和供给。当法定数字货币入账时,企业和个人就具备了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纳税的能力,从而迅速改变了大量网络经济活动免税或低税的基本局面。如果合法数字货币成为税收的来源,将扩大合法数字货币的使用范围和需求结构,也意味着只需扩大合法数字货币的发行规模即可实现财税数字货币化。
财税货币化将改变财税货币结构,税收货币化必然发展为政府债务货币化。发行和交易数字货币债券将大大拓展合法数字货币的持有和流通结构,使发达的数字货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和更基本的市场交易地位。
中国网络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巨大规模,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提供了良好的流通基础,特别是网络支付手段的广泛应用,使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基础初步具备,流通场景更加成熟。这些决定了在经历了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和网络支付经济的巨浪之后,我国网络数字经济将迎来更具创新性的数字货币浪潮的全方位冲击和推动。
本文发表于2017年4月的《清华财经评论》
文章标题:中央银行发行数字法定货币的五个问题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248881.html
更新时间:2021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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