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USDT在稳定币中可谓名声大噪,USDT的储存功能与高流动性深得用户喜爱,就连散户投资者都纷纷跑步入场。但有人却将USDT作为牟取非法所得的网络犯罪工具。去年广东省惠州市警方侦破全国首例利用USDT数字货币跑分“洗钱”案件,使利用USDT跑分的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打击,而今却仍然有很多公民不顾法律规定,出租自己的账号, 帮人转帐,并抽取佣金,却不知自己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刑事风险。本文对裁判文书网上利用USDT跑分案件的基本案情分析,总结USDT跑分犯罪行为的特征,**对USDT跑分行为涉嫌的刑事风险: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阐述,帮助公众规范自身行为。
笔者以“USDT”、“跑分”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得到关联案例共4例。大致案情分为以下几种:① 被告人通过土豆聊天软件加入“USDT”虚拟货币群,团伙主要洗钱用于境外网络赌博。被告人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结清其他团伙成员洗钱的日常经营收入,扣除自己的收入,并将余款交给团伙成员(胡迪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1)》冀0125邢初)32);② 被告增加了一个QQ群好友(陈某)非法牟利,得知要做USDT经营业务,需要先交定金。对方交了定金后,将钱转到其提供的银行账户。收到对方转账的款项后,他在火币上用自己的账户购买了USDT货币,然后将购买的USDT货币转入对方指定的火币网银钱包,完成“承兑业务”,佣金帮助支付3%的结算款。被告人使用6个银行账户和1个支付宝账户(均为两张卡)协助提供14项网上支付结算服务,非法获利3万元,帮助支付和解款100.15万元(任德富帮助信息网作出江西0822一审判决(2021)32号一审判决)。被告人文某负责朱某(另案处理)、郭某、张某使用手机,使用“火币”、“OKEX”、“Ku yuan”、“比特币”等手机软件。他多次使用支付宝账户和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以及中国银行的银行卡进行虚拟货币的买卖。总入账(收入)9314436.03元,总入账(支出)9314159.13元(文、郭某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渝1628刑初553号关于隐瞒或者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的);(4) 被告人在“Telegram”聊天软件中跑点,借用其他银行卡信息、支付宝和火币网络账户,为境外赌博网站或电信诈骗团伙非法提供资金通道,再通过火币网络以转账的形式将该资金转账购买USDT(泰达币),并取得赃款按转账资金的1.5%提成。被告人借用、使用其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以跑点形式向他人转移非法资金799568元,以其他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跑点形式向他人转移非法资金398441元和545021元。非法从他们手中套取非法资金1万余元(刘凤福帮信息网犯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渝0191刑1128号)。结合上述案件案情,总结利用USDT跑分犯罪行为,即通过聊天软件招收**和组建团队的方式,利用会员的收款账户为境外网络赌博网站以及金融投资诈骗平台提供接收、流转、洗白资金服务,并且通过境外聊天软件以逃避警方打击。利用USDT跑分的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平台建设阶段:上游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非法设置支付管理后台,以美元结算,为境外赌博网站等平台提供支付渠道服务;2推广运营阶段:犯罪分子以论坛、贴吧、QQ群等网络社交群广告方式,寻找非法资金结算需求的境外网络赌博、诈骗等犯罪团伙,同时吸纳更多人成为跑者;3吸收跑步参与者阶段:参与者向平台支付一定保证金后,可以在平台上下单。购买后,平台直接扣除跑者购买的等值保证金,并向赌徒提供相应的USDT充值码。赌徒们把支付宝和银行卡上的USDT硬币转到赌徒的账户上。通俗来说,USDT跑分参与人员用自己的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替别人代收款,从中赚取佣金。却不知使其自身涉嫌刑事风险。
跑分参与人员在与上游犯罪分子没有事先共谋的情形下,将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否则成为上游犯罪的共犯。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与掩饰、隐瞒信息网络犯罪协助信息网络犯罪该罪简称“帮信罪”,于2015年写入《刑法典》,立法机关将该罪规定在“扰乱公共秩序罪”里,意在打击网络犯罪行为,帮助形成有序的社会公众秩序。该罪规定在《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掩盖或隐瞒罪行该罪主要规定在“妨害公务罪”里,是国家对于影响公检法机关办案犯罪行为的规制。该罪规定在《刑法》第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两罪的关系与区别两种罪行之间的联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都存在上游犯罪,都是帮助上游犯罪处理赃款赃物行为。只不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上游犯罪一般是网络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上游犯罪类较广泛。另外,两罪的主观程度上均不要求行为人知道上游犯罪的具体类。两种罪行的区别从犯罪构成要件对比两罪,二者在危害行为(违法性)、行为对象(违法性)、故意(有责性)存在显著差异,另外在量刑上也存在区别。A危害行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行为着手实施之后到行为实施完毕之前,即发生在上游犯罪尚未获取赃款、赃物之前。掩饰、隐瞒犯罪活动罪犯罪行为往往发生在上游犯罪已经既遂后,犯罪所得为上游犯罪分子所控制。应当注意,USDT跑分参与人员的分工不同,客观上构成犯罪的罪名不同。如果跑分参与人在跑分过程中的角色为收取赃款的行为,即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但如果跑分参与人在跑分过程中的角色为转移赃款的行为,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活动罪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B类行为对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对象是为上游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活动罪的行为对象主要针对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即赃款赃物。C级故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确知道自己在转移赃款或者收取赃款。如果明知自己在跑分活动中担任收取赃款角色,则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明知自己在跑分活动中担任转移赃款角色,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此处应当注意具体案件中存在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情形。比如当行为主观上明知自己从事的收取赃款的行为,但实际从事的是转移赃款的行为,此时行为人承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罚。D级量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与其他罪名发生竞合时,择一重罪处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二者在量刑上存在区别USDT跑分活动参与者涉及的群体性质较广,甚至有些大学生都参与其中。我们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时候切勿为了急功近利走捷径赚钱,走上犯罪道路,那时则为时晚矣。
文章标题:法律分析:参与usdt运行点,谨防涉嫌帮助、隐瞒犯罪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240055.html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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