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以货币的形式出现了数字化的趋势。它不是发生在企业方面,也不是发生在银行方面,而是发生在个人方面。数字社区中个人账户系统的建立,使个人之间的数字支付成为可能。银行方为后续方,为网络数字账户系统提供“银行(货币)头寸”。企业端也是后续端,开放数字账户端口,接受个人端的数字支付,并由银行机构将其转换为银行货币。个人数字支付的产生和发展是建立在数字社区的个人账户体系之上的,它独立于银行账户体系,不能遵循现有的银行账户体系、记账指令、记账规则和银行记账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数字支付带来了一种新的货币形式。
但是,数字社区的个人账户系统不适合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即公共场景封闭,而数字社区的个人账户系统没有连接,甚至人为地分离,即私人场景分离。这就要求中央银行发行和运营数字法定货币,以克服数字支付的不足,满足社会经济数字化的需要。
数字法定货币的记账规则体系不会也不能照搬商业银行的记账规则。中央银行必须建立新的簿记规则体系。
首先,数字货币的合法化必须满足全时、实时支付的要求。这既是商业银行会计准则体系不能满足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会计准则体系不能满足的要求。总之,商业银行的会计期间安排不能满足数字货币业务的基本要求。数字货币没有隔夜问题,营业时间和非营业时间之间没有区间。它是全时记账和实时记账。它是以秒为单位而不是以天为单位记账。
其次,数字货币的合法化必须满足全额支付的要求。这是商业银行很难达到或实现的簿记规则。所谓普惠金融,就是**限度地提供金融服务。数字金融可以以成本支付所有金融服务。数字法定货币账户系统的开通具有普遍性,不受商业成本的约束,不会在开户过程中设置标准“门槛”,也不会有选择地提供账户服务。数字法定货币将实现点对点资本交易的全实时支付,无需相应的信贷安排或差额支付。
第三,数字货币的合法化必须满足个人家庭、企业和政府机构的数字会计需求。每个私人数字支付平台或网络数字支付社区只能服务于社区中的个别成员,不涉及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不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必须通过数字法定货币实现各部门的参与。换言之,数字经济要求数字货币不应排斥任何经济部门或任何个人或主体。
第四,数字货币的合法化必须满足地理空间的全覆盖,消除“资金在途”,实现无距离差的支付结算。数字货币是数字网络社区的产物,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所谓的“同城”等问题。无论是在一个城市还是在一个地区,都不影响其开户,账户体系也不取决于地理区域。至于“跨境”情况,有两种:一是商业银行作为数字法定货币的兑换者,认为存在跨境问题,包括开户主体、资金流动、银行头寸的提供等。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肯定认为也存在跨境问题;其次,商业银行或监管部门不认为跨境问题中存在跨境问题,网络数字账户系统本身不可能存在跨境问题,但也存在着“跨社区”的情况,以及不同数字货币之间的交换交易。
总之,数字货币合法化的目标是全面、彻底地实现“全员、全时、实时、全额、全距离”的货币流通,其记账规则体系仍完全超出商业银行货币体系的范畴。因此,有必要建立新的数字货币记账规则体系,一种新的货币形态应运而生。因此,本文的理解和分析框架侧重于构建新货币形态下的理论基础。
文章标题:数字货币记账规则体系的四大原则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235801.html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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