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葛梦超
近日,银监会等五部门发出提醒,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这种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银行非法集资、传销、欺诈的现实,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靠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收支,风险迅速广泛蔓延。一些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为境内居民建设网站和进行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声称在聊天工具群中获得了海外优质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这很可能是欺诈行为。这些违法活动的资金大多流向国外,难以监督和追查。
其次是欺骗、诱惑和隐瞒。利用热点概念炒作,有的还利用名人“平台”宣传,借助空投“糖果”的诱惑,声称“本币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在实践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的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退市门槛,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各种翻新的名义发行虚拟货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炒作虚拟货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例如,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一些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金银以外的安全资产”的概念,而实际情况是其价格大幅下跌,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损失。不仅如此,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卡和数据篡改的行为,在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制造“繁荣”的假象。在诱使消费者进入市场后,该平台将利用各种市场操纵手段攫取消费者财产。
三是违法风险多。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投机增值收益)和“动态收益”(开发线下收益)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吸引投资者和开发者加入,不断扩大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的特点,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
银监会等五部门提醒消费者,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上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本运作难以长期维持。广大市民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的承诺,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原始链接: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0/0511/c1004-31703548.html
文章标题:警惕“虚拟货币”骗局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18751.html
更新时间:2020年05月11日
本站大部分内容均收集于网络,若内容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