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交会起诉ripple非法发行证券,而日本金融服务厅则认为ripple不是一种证券。
原题:江珍妮:不同的路径通向同一个目标——看各国区块链监管的矛和盾
区块链的监管一直存在争议,缺乏国际标准。新年头两周,来自美国、日本、英国和欧洲金融监管机构的消息纷至沓来
加密货币的技术性质
1月14日,日本很高证券监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FSA)报告称,它不认为XRP是一种证券。这一立场与证交会最近的指控形成鲜明对比。
SEC在曼哈顿地区法院起诉被告ripple lab违反1933年《证券法》的注册要求,两年前在美国和世界各地发行了13亿美元未注册证券。上周四,全球知名的数字资产管理公司greyscale investments宣布,随着SEC对ripple的诉讼继续发酵,ripple将退出大加密资产基金。
1月8日,金融行为管理局(FCA)要求未注册的加密货币发行人在2021年7月前注册或“关闭”,否则将面临可能的刑事处罚。
加密货币交易
1月11日,洲际交易所旗下2018年成立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bakkt高调宣布,将通过合并SPAC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估值21亿美元。巧合的是,美国另一家加密货币交易平台CoinBase已经秘密申请公开上市。《财富周刊》认为,其估值约为750亿美元。
1月6日,金融行为管理局对加密货币衍生品的禁令生效。该禁令禁止出售加密货币衍生品(差价合约、期权、期货)和交易所交易工具(ETN)。
事实上,这些都无法与美国财政部最近几周在市场上发布的多项政策所带来的冲击相比。一方面,2014年10月11日1月4日,FinCEN新的“密码钱包规则”被市场诟病,认为一些区块链项目“技术上”无法遵守,因为智能合约和分布式开发工具的开发者往往没有名字或地址信息可提。
值得注意的是,区块链协会作为区块链的行业协会,在协调和梳理交易所、托管人、稳定币发行人和投资机构在此过程中的集体反应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FinCEN最初只给市场15天时间提供反馈。FinCEN表示,从周四晚开始,它将重新开放拟议的规则,延长15天,并将其记录保存和交易对手报告要求再延长45天。
区块链从诞生之日起就生活在一个复杂的纠纷和监管生态中。然而,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随着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加速和国际上对数字资产热情的高涨,这一矛盾更加突出。它通常被描述为通过“后视镜”行驶。在本周严峻的市场动荡中,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在1月13日欧洲央行理事会会议后对媒体发表的讲话格外引人注目。
拉加德说:“比特币是一种高度投机的资产,有一些有趣的业务和完全应受谴责的洗钱活动。因此,在国际一级必须有规则和共识。拉加德认为,可能的路径是从G7一级开始,然后转移到G20,然后扩展到其他国家。不过,她补充说,数字欧元很可能在未来五年内实现。
创新是以一种坎坷的方式前进的,这在人类探索的过程中并不陌生。
1865年7月5日,当机动车辆刚刚开始出现在公共道路上时,英国颁布了《红旗机车和交通法规法》。这项法律规定汽车在城镇以每小时2英里的速度行驶,在全国以每小时4英里的速度行驶。它还要求一名男子走在车辆前面,用红旗开路。30多年后,1896年法案取消了1865年法案的红旗限制,将车速提高到每小时14英里。
技术进步固然推动了人类自身的不断进步,但公平至上的原则是人类不断进步,技术至上的原则不变。所有的路走到一起。回顾过去,也许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们可以制定一个广泛的数字技术战略,利用新的机遇,保持多样性,为我们日益数字化的世界中日益增长的经济创造可衡量和有意义的机会。
文章标题:Latticex基金会:浅析欧美日区块链监管的差异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181824.html
更新时间:202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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