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开的G7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数字货币监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随着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进入新兴市场,来自7个国家的部长呼吁加强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和立法。
在最近举行的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数字货币监管被提上议事日程。随着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进入新兴市场,来自7个国家的部长呼吁加强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和立法。
“数字资产作为一种虚拟资产,正越来越受到大机构和各国政府的重视。我认为任何可以估价的东西都应该被视为一种资产,有形或无形。既然是资产,就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范它的所有权和使用情况。”链家科技**研究员周新建告诉链家新闻。
加密货币监管迫在眉睫
近年来,数字资产犯罪案件频发,监管迫在眉睫。麦克莱恩科技**研究员周新建从数字资产生态系统的三大参与者角度分析数字货币产业的投资风险和违法行为
在项目方面,特别是在过去几年,很少有以区块链命名的项目开始在私募阶段骗钱。一些航空项目由私人股本基金融资后,他们便向交易所发行航空硬币。收获后,资产价格很快回到零,令散户投资者损失惨重。此外,也有一些创意不错的项目方把项目包装得很好,但实际上项目开发背后没有配套团队,导致数字资产的价格得不到技术支持,从而导致投资者的损失。
一些投资者进入证券交易所后没有现金储备。同时,也有一些交易所技术安全不达标,导致数字资产在遭到黑客攻击后被盗。
就投资者而言,控制市场的机构很多,散户投资者被庄家减持的现象很普遍。
周新建认为,数字货币是公链条激励机制的产物。既然包括分布式技术在内的公链的利益是无法避免的,那么就应该考虑如何平衡技术进步及其并行性的风险。”如果数字资产是风筝,那么监管就是持有风筝串。没有弦的风筝不能飞得高,线的长度要根据市场情况和风筝的飞行性能来调整。新事物出现后,各国政府仍在探索中。他们需要在一定的框架内不断尝试和犯错,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模式。”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4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就发布了《虚拟货币:关键定义和潜在的反洗钱/反恐融资风险》报告,对虚拟货币在反洗钱/反恐融资中的潜在风险进行了评估,并采取了自由储备,以丝绸之路和西部快运为例,三家公司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案例表明,应该采取执法行动。
FATF是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缩写。它是七国集团为研究洗钱危害、防范洗钱、协调国际反洗钱行动而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它是全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最权威的国际组织之一。
北京天德科技CEO、山东区块链与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邓恩燕在接受《联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英美等发达国家在如何规范区块链方面经历了一个探索的过程,经验教训可以借鉴。”。
邓恩燕认为,国际数字资产监管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要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反洗钱标准。”在反洗钱系统的实施中,融合智能合约、区块链数据湖、机器学习等高新技术,实现渗透式监管,占据全球监管技术的**峰值。”
如何真正稳定币稳定
虽然稳定币目前只在小范围内使用,但未来很可能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使用,特别是如果由大科技、电信或金融公司赞助的话。与其他任何大规模的价值转移系统一样,这种大规模应用的趋势使其对犯罪分子和非法人员具有吸引力,特别是在洗钱和资助非法人员方面。据报道,目前全世界正在进行的稳定币项目有近100个。
邓恩燕说:“像Facebook、摩根大通、高盛和美国其他一些大银行一样,他们的加密货币是稳定币。”。所谓稳定币,顾名思义,是指以主流法定货币衡量价格相对稳定币。如果一个数字货币资产想要保持一个稳定的价值,它需要确定与之相关的锚定。
邓恩燕认为,稳定币主要有三种类:以法国货币储备为支撑的稳定币、有超额资产抵押的稳定币、有算法中央银行的稳定币。
“第一类稳定币,如Libra,与美元一对一锚定,没有杠杆作用,这是稳定的;第二类稳定币,锚定了公司的资产,其价值评估不是用户共识,而是基于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这也是稳定的;第三种稳定币是受算法保护的,例如,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算法,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货币,并将其与美元和石油挂钩。”
作为金融业的一项重要举措,稳定币的出现正从各个方面改变着国家的货币调控政策、商业经济活动和人们的消费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稳定币的发行也存在恶意过度发行或挪用的风险。
特别是在超额资产抵押稳定币上,保证金制度的理念来源于此。然而,用于抵押贷款的货币通常波动很快。当波动增大时,用户没有时间补仓的情况被迫关闭。因此,基于数字代币(如比特币)的“稳定币”并不是真正的稳定币。
事实上,一些号称稳定币的项目,如USDT,不透明,市场对此类项目一直心存疑虑。质疑从未停止过,包括美元储备是否充足,发行空头支票是否引发泡沫,抵押贷款是否被挪用,托管权是否被盗。该公司的管理团队一直销售良好,导致硬币价格稳步下跌,法定货币出现亏损。现金提取的实现是困难的。
2019年10月,二十国集团要求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开展与稳定币相关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研究。2020年7月7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就上述问题提交了一份特别报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向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的所谓稳定措施报告),并发布了一份关于修订后的虚拟货币及其服务提供者标准实施情况的审查报告。
“作为一种稳定币的工具,它必须成为一种稳定的资产,否则,包括政府的固定资产和韭菜必须符合”邓的传统货币监管标准);稳定币锚的资产价值应稳定,浮动幅度较小;稳定币和锚定资产的比率应保持稳定。现有的数字货币模大多选择以1:1统一资产(国债等)的汇率锚定美元或其他货币。
区块链监管需要达成共识
周新建认为,区块链技术不可饶恕的特点以及智能合约中可以嵌入的智能类,使得区块链技术在跟踪数字资产转移路径、发现可疑账户、制定交易地图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目前,一些高质量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在KYC和链跟踪方面已经开始有了相对成熟的方案。这不是在自己脚下扔石头,而是自律,让他们自由。”
邓恩燕对联信说:“监管机构如何与最前沿的技术合作、理解和吸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金融与互联网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凤鹤告诉联合报记者,区块链反洗钱标准的制定主要面临两个挑战:第一个挑战是如何在区块链上形成技术共识。”区块链是一种新兴技术,有自己的技术门槛。目前,科技产业界和法律界对区块链技术的理解存在分歧。因此,区块链的监管需要在国家层面、行业层面和技术层面达成共识。”
另一个挑战是如何对区块链技术的从业者进行有效的社会宣传,“特别是让网络技术工程师意识到互联网不是无人区,网络上有合法的禁区。”
进行可疑交易时,应首先对可疑交易采取防伪措施;其次,应采用防伪技术对所有可疑交易进行监控;其次,应采用防伪技术对可疑交易进行监控,应对可能的洗钱行为进行处理。
“当前,国际犯罪手段不断演变,技术手段多样,隐蔽性越来越强,传统的作案方式不易被发现。根据**的跨境监管思路,我们需要用技术来监管技术,所以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基于区块链的主网或主链,预留接口或节点,并将这些节点连接到金融机构、国家外汇监管部门、相关司法部门等,这些网络或主链与金融机构、国家外汇监管部门、相关司法部门等联系起来是非常必要的。”王凤鹤说。
王凤鹤认为,在区块链建设体制下,监管部门需要建立相关机制,使金融客户的身份信息能够从链上不同的地方或国家准确识别出来,交易数据可以存储在证书中,每一笔交易都会自动形成可信的时间戳。对于可疑交易,需要添加标记交易员身份的代码,如对其区块链地址着色,从而识别可疑交易的身份。此外,还可以建立红、黄、灰、蓝、绿分级预警,完善大额可疑身份交易的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数字货币的全球趋势已经形成。就加密货币的跨境监管而言,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应该就数字货币的监管形成共识。”。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167322.html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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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很远的事咯~
鉴定完毕.!比特币
回复一下区块链
躁动起来~快加仓给我割一下
怀疑是你们砸的盘,币套啦,不会提现啦
现在到处是利好,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