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2.0终于发布了,但是国税局关于如何征税的指导方针没有发布。
在本周早些时候发布的以太坊 2.0升级的第一阶段,以太坊正式开始从所谓的工作量认证机制过渡到股权认证机制。
工作证明机制涉及使用原始算力来验证交易,而利息证明则取决于代表币抵押贷款以获得验证区块的机会的出质人。在以太坊 2.0的上下文中,计算机将获得以太坊(而不是协议),而不是挖矿以太坊而不是币,因为它们将真诚地进行验证(恶意出质者隐藏的ETH可能会被系统删除)。
现在,美国国税局发布了关于抵押人应如何报告以太坊 2.0投资的指导意见。据区块链数据和软件公司卢卡(lukka)税务和监管事务主管罗杰布朗(Roger brown)表示,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从现行税法中找出一些潜在的指导方针。
布朗说,有一件事你可能不必缴税,那就是将ETH转入60114 2.0存款合同。这个过程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本周早些时候公布的以太坊 2的第0阶段(三计划)是通过将ETH存入该存款合同的社区成员来实现的,这需要524288 ETH为以太坊的权利机制的证明奠定基础。
布朗对媒体表示,根据现有的税收原则,存放的以太坊不会被视为处置,因为你仍然拥有它。rdquo;
但事实上,在抵押人抵押了他们的钱之后,他们得到的以太坊很可能会被征税,就像挖矿币一样。布朗说:“对你来说,抵押贷款奖励就是收入,因为你有权获得奖励。这被视为普通收入,按普通收入税率征税。rdquo;
布朗还澄清说,在他看来,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任何利益证明机制(不仅是ETH2)的奖励都可以算作普通收入,除非它们是稀释性的,并且分解现有的一代币,而不是奖励新一代币。
但由于它还没有决定,而且因为它与以太坊2.0有关,因此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指导,而且一些加密社区的成员实际上正在游说国会,反对在这些奖励出现时征税。
埃文·韦斯是利益证明联盟的主席和联合创始人。韦斯对媒体表示,该组织的游说活动实际上导致国会区块链核心小组的四位负责人(达伦·索托[d-fl-9]、比尔·福斯特[d-il-11]、汤姆·埃默[r-mn-6]和大卫·施维克特(David schweikert[r-az-6])的信件被提交给国税局,这基本上要求税收只在出售利息证书时征收,而不是最初为抵押人设立的时候征收。
“类似于纳税人创造(或发现)的所有其他形式的财产,如农作物、矿产、牲畜、艺术品,甚至装配线上的小零件,都可能在销售时征税,”信中说。rdquo;
说到以太坊2.0的税收问题,韦斯似乎最为关心。”当他认为这是一个纳税人认为这是一个恶梦时,他认为这是一个恶梦;。错误的税收政策实际上可能会阻碍这些网络的采用,并将增长推到采用常识性方法解决问题的司法管辖区。rdquo;
韦斯还引用了美国水务大学法学教授安倍萨瑟兰(Abe Sutherland)的一份报告,该报告的结论是,对由此产生的利益证明奖励征税将导致不公平征税,并阻止美国纳税人参与这项新技术。rdquo;
加密软件公司cointracker的税务战略主管Shehan chandrasekara也表达了同样的担忧,即奖励是否应纳税并不重要,而应如何征税。他对媒体表示,“毫无疑问,你获得的奖励必须征税,问题是何时征税(结算时还是出售时)。rdquo;
钱德拉塞卡拉补充说,他不希望国税局在不久的将来作出任何澄清。但在一篇关于这个问题的博客文章中,他指出了ETH2可能存在的另一个税务问题,即ETH2是否与ETH1不同。Chandrasekara声称,如果它们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将ETH1转换为ETH2(就像您将一种订购币的方法换成另一种方法一样)可能需要纳税。
但这并不清楚。根据以太坊2.0三个阶段的官方计划,以太坊2.0之前的版本最终将转移到一个片段链上,该片段链将与以太坊2.0上的其他链一起运行。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是否真的发生了以币为代表的换股,目前还没有明确答案。
ropesGray律师、区块链专家玛塔•贝尔彻(Marta Belcher)在给媒体的电子邮件中提出了一个更好的观点:“我认为,在此类问题上缺乏清晰性,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摩擦,阻碍创新。rdquo;
在IRS发布更多信息之前,以太坊 2.0利益相关者可能不得不继续在黑暗中摸索。
文章标题:毕竟,以太坊2.0并没有逃过税收问题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159134.html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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