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币圈关注的普鲁特肯案终于告一段落。长达21页的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与刑期相比,这次的话题中心化在“赃款赃物处理”上。根据二审裁定,涉案数字货币、冻结扣押资金、扣押房地产、汽车等均依法处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多家媒体报道,涉案数字货币价值约42亿美元。如此惊人的数字,一石激起千层浪。
注:相关媒体报道
部分相关刑事财产案件。
有三个基本的处理原则。一是追缴或者责令退还违法所得财物;二是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三是没收违禁品和用于犯罪的个人财产。其中,没收的财产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因此,就一般刑事案件而言,非法所得财产一般有两种途径。把受害者送回或上缴国库。至于违禁品,基本上被销毁了。
回到普鲁鲁肯案后,还是“没收上缴国库”。难免有人产生疑虑,不需要退票的投资者?是的,不存在退款问题。
其核心原因在于,普鲁罗肯被认定为传销平台,而相关组织者、***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般来说,被害人不会被认定为“刑事实践中的被害人”。没有这个身份,就很难享有相关的权利——退款和赔偿。原因很简单,投资者向传销组织缴纳会员费等行为都涉及传销,这是违法的。相关财产属于传销组织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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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来自互联网
此外,基于上述原因,相关投资者无需聘请律师进行刑事**。所谓“毛不存在皮肤就不会附着”,投资者不具备“受害者”的诉讼身份。律师应当以何种身份委托司法机关联系。
违法所得上缴国库的第一步是变相涨价。以现金、银行存款等形式的违法所得,可以直接上缴。但如果相关财产是有形财产或财产权益,就需要进行变更。所谓“销售价格”是指变现等形式。传统的措施包括拍卖和出售。
“变价”完成后,将逐一上缴国库。那么,如何处理呢?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追缴赃物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和地方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法院移交的。
除普罗肯案外,如何处理与财产有关的犯罪,即被害人明确的案件?
首先,明确两个问题。首先,刑事案件被害人主张,相关财产权只能通过追回和归还的方式来解决。也就是说,不可能随时收回房产。它必须按照公共权力的程序运作。
二是追偿和退赔工作贯穿于刑事案件的全过程。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个案件,即使结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都可以(为了)退还赃物,公安机关也可以继续依法追缴。
一个更复杂的情况是,当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并存,相关财产不够支付时,该如何处理?通常按以下顺序进行:
(1) 人身伤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 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3) 其他民事债务;
(4) 罚款;
(5) 没收财产。
按照上述顺序,在理论上应尽量保护被害人的权利。除了一些情况,这里没有太多的扩展。
然而,在实践中,通过刑事返还不可能挽回全部损失,特别是在受害人众多的情况下。早年,返还30%的P2P是件好事,因此,最重要的是远离非法传销,防止非法传销。
文章标题:刑法解释:为什么普鲁斯顿案没有受害者?为什么数十亿美元要回到财政部?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152381.html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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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市场状况,大概率会爆
当利好不断出,,我觉得就该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