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11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官方网站发布了一项修正案,旨在完善证券发行豁免框架。
该修正案包括对《早期初创企业规则》的修订,将其资本筹集限额从reg a+下的5000万美元提高到7500万美元,从监管众筹下的107万美元提高到500万美元,从注册D下的500万美元提高到1000万美元。
根据SEC的说法,初创企业通常使用《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发行豁免框架来筹集种子基金。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该框架对豁免的要求和条件各不相同,变得越来越复杂。小企业很难利用豁免框架筹集资金。因此,它简化和完善了《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发行豁免框架,使募集资金的过程更加有效、高效,以满足市场需求的不断发展。
其中,众筹监管的修订与加密货币创业密切相关。众筹监管是一种不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就发行证券的方式。初创企业利用众筹监管来筹集资金,但它们很难从不合格的投资者那里寻求投资。
根据之前的sec投资者指南,任何人都可以基于众筹问题投资证券。但是,由于此类投资的风险,这些交易的投资金额限制在12个月内。
投资金额取决于投资者的净资产和年收入。如果投资者的年收入或净资产低于10.7万美元,则12个月内的投资金额为:2200美元和较高的年收入或净资产的5%,以较大者为准。如果投资者的年收入和净资产等于或超过10.7万美元,则12个月内的投资金额为较高的年收入或净资产的10%,但不超过10.7万美元。
对于众筹监管,新修正案规定:
1。将众筹资金上限由107万美元提高到500万美元;
2对投资者限制的修正:取消对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在计算不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限额时,以其年收入或净资产中较高者为准;
3一些现有的众筹监管规定要求发行人报告25万美元或以下的证券发行情况。免征期为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
新修正案规定,合格投资者不再有任何限制,不合格投资者可以用其年收入或净资产中较高者计算投资限额,从而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金额。
这意味着加密货币初创企业可以通过代币直接从投资者那里众筹500万美元,从而减少他们对风险资本的依赖。
BSV law合伙人Gabriel Shapiro表示,SEC的决定意味着加密货币公司不必从风险投资基金筹集资金,但使用众筹豁免(reg-CF)出售的代币仍然是“受限证券”,不会立即流动。
该修正案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60天后生效,但《暂行条例》众筹条款的延期将在《联邦公报》公布后立即生效。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136039.html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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