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普及,以两者为名的犯罪已成为利益相关者经济犯罪的“重灾区”
金融欺诈被称为2019年的欺诈**,数字货币领域的欺诈行为占一定比例。**的官方描述是:“以外汇和黄金投机为噱头的传统投资欺诈正在演变为一种“区块链诈骗”随着区块链的普及,新瓶装旧酒被用来诈骗受害者。”
“联信”对近两年来国内公安机关、法律机关披露的数字货币领域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在罪名、涉案人员、涉案金额等方面“优于传统金融诈骗”
各种罪名,不同的判决
据公开报道,2019年以来,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与数字货币有关的案件,包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根据不同的定罪,刑期从几个月到十几年不等。相对而言,诈骗罪的刑期较长。
2020年9月,湖南省涟源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人国际电信网络诈骗案。严琦等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11月,安徽省芜湖市九江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及李兵等41名被告人的诈骗案。李兵以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4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1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案人员超过100人,受害者超过200万人
数字货币往往以“传销”的方式发展。数字货币的崛起趋势可以通过线下开发来欺骗用户,扩大市场,这涉及到很多人。在已经披露的案件中,涉案人员超过100人,受害者超过200万人。
2019年10月,杭州市上城区警方破获一个以诈骗罪诱骗他人炸比特币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200余人。
2019年3月,郑州警方立案侦查“河南联信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高某在交易所等公司成立河南联信科技有限公司,将购买的硬盘、主板、机箱组装成所谓的“挖矿机”他对顾客撒谎说,他可以通过挖钱、换钱和交易来获得高回报。然而,当客户高价购买“矿机”时,该公司以交易平台遭到黑客攻击为由,冻结客户兑换的数字货币,阻止客户通过后台操作取款,非法占用客户资金。涉案资金高达13.6亿元,受害人7000余人。
被称为“2019年**代表性的猎杀平台#8217;万余人”,是“十余名公安机关追逃行动”之一。
涉案金额:千万、上百亿元
《2019年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显示,从各类金融诈骗造成的人均损失来看,数字货币诈骗造成的人均损失**,为134522元。近两年来,数字货币领域涉及的资金量可以小到1000万,上亿,上百亿也很常见。
2019年7月,四川成都公安成功打掉一个大网络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0名。该团伙在全国共涉及诈骗案件900余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2019年7月,四川彭州警方破获一起重大诈骗案。该团伙在全国范围内涉案5000余起,涉案金额1亿元。
“加代币”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高达400亿元。
从传销到挖矿
在数字货币领域,除了比特币、以太坊等“大货币”外,各种“传销货币”、“航空货币”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空间。
2019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中,被告人王小刚于2016年11月开始以连连天下公司名义发行虚拟数字货币“工会票”,宣传“联盟票”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和增值空间。2017年1月,联盟天下公司正式发行“联盟票”,发行价为1元/张。对外宣传只增不降,人为操纵价格。
2019年7月,江西省金溪县法院审理被告人曾某出售“世联资产”虚拟数字货币案。曾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作为数字货币产业的上游产业,矿业也是犯罪分子的一个很有前途的领域。
2019年年中,江苏镇江、辽宁绥中警方双双破获比特币窃电案。镇江警方破获窃电案,涉及“挖矿”设备近4000套,案值近2000万元。辽宁省绥中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比特币“挖矿”机408台、备用“挖矿”机100余台的案件。85天的窃电案价值90多万元。几乎同时,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对一起重大恶意“挖矿”案作出二审裁定。被告人周某、熊某在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安装GPU“挖矿”程序,并控制他人计算机GPU进行“挖矿”,以获取数字货币SC币。该团伙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超过3200元。
跨地区、跨省、跨国界也很普遍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账本,强调去中心化,通过多方达成共识进行合作。区块链领域的犯罪也呈现出同样的特点。
2019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兆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联盟天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员总数约7.6万人,会员达到三级以上,涉及山东、广东、内蒙古等省份。
2020年7月3日,江苏盐城市科技开发区“金字塔牌”公开审理。在这个传销集团中,技术组、营销组和客户服务组相对独立,去中心化在中国的许多地区。2019年初,陈光标等3人将逐步将三大集团的人员调到不同的海外国家。事发后,陈某等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逃到外面。2019年7月至8月,江苏警方赴瓦努阿图、柬埔寨等国,协助当地警方抓获这27名逃犯并押解回国。
2020年6月,江苏苏州市公安局和张家港警方破获一起跨境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案。广东、广西、四川、浙江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抓获涉案人员72人。
2019年9月,安徽遂溪警方打掉一个跨境电信诈骗团伙,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在马尼拉和中国设立窝点,利用比特币等虚假交易平台进行诈骗。
擅长各种图案的“包装”
以“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为名的欺诈行为有很多种。
2018年,深圳警方查处的“梁碧丝”传销团伙以区块链为名诱骗受害人投资。“梁弼斯”的传销人员通过搭建虚拟平台,声称“交钱才能拥有相应的挖矿资质”,“交钱才能拥有挖矿工具”,“只有提高自己的水平”,才能吸引他们投资。
2019年10月,湖南曲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行走能赚钱”app,因涉嫌传销、非法集资、财务诈骗等违法行为,被长沙市有关部门正式立案侦查。下载“曲布”应用程序,每天步行数千步,就可以得到不同数量的“曲步糖”这种“糖果”是平台上的一种虚拟货币,可以直接用来换货和取现。据业内人士介绍,有趣一步的模式是“体育挖矿”为了把人拉进来,需要很多新人来支持金字塔结构。后面底层需要的人越多,只有招到新人,上面的人才能受益。
2019年12月,安徽省合肥市警方查获一起名为“神仙水”的非法传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声称“SSG生命能量水”可以治愈各种疾病。用户在购买该产品时被承诺给予高额现金,但不直接返还现金,而是返还公司发行的名为“金元”的虚拟货币。就这样,“SSG生命能量水”成了幌子,虚拟货币升值的预期,刺激用户高价购买产品。同时,为了让手中的虚拟货币被人接受,为多拉人获得更多奖励,购买产品的用户将继续线下开发。
技术人员犯罪越来越多
区块链技术是高度专业化的,公众不容易理解,容易“套路”技术人员“近水楼台”,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一些技术人员正在沦为罪犯。
2018年,江苏省太仓市某直播平台程序员李某通过“刷钱”方式多赚钱,非法套利40万元,
2020年6月,北京某公司技术人员潘某利用互联网敲诈比特币,造成经济损失20余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10月,江苏南通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网络勒索病毒案件。截至案发,朱某作为多个比特币勒索病毒的生产商,先后在400多家网站和电脑系统中植入勒索病毒。受害者涉及企业、医疗、金融等行业,已成功作案100余起。非法获得的比特币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
据《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报道,区块链技术是近两年的热门概念。然而,在区块链技术蓬勃发展的背后,另一场欺诈的“盛宴”正在汹涌澎湃。专家和媒体呼吁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尽快建立完善的治理体系,打击“区块链”诈骗。
文章标题:我国数字货币犯罪案例综述:金额大、受害人多、跨省、跨国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134844.html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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