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打着“币圈**资本市场”的幌子,以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进行网络传销。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发展了200多万名会员,3000多个层级关系,涉案金额500多亿元
9月22日,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的“区块链”网络传销案一审结果: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判处二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没收涉案赃物、赃款、赃物、工具,并移交国家图书馆。
据记者了解,这是我国首例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跨国网络传销重大犯罪案件。
旧传销,区块链新“马甲”
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个名为“plustoken”的平台涉嫌从事网络传销,遂成立专案组。
警方发现,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搭建了一个“plustoken”平台,发展会员200多万人。除了国内会员外,还有不少海外会员的层级关系超过3000层。一年来,平台累计吸纳比特币、以太坊等比特币48万余种,按照当时的市场情况,相当于人民币500多亿元。大部分数字货币用于给会员“吹牛”奖励,还有一些用于陈某、丁某和彭某的日常开支和个人开支。
“普鲁斯顿”平台为何能吸纳这么多会员?办案检察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处处长许玉杰介绍,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该平台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回扣,吸引不知情人士参与。
陈某等人将该平台包装成跨国企业;彭某有传销犯罪记录,有丰富的传销推广经验;丁某在区块链领域有“身份和资源”,对区块链技术比较熟悉。
陈先生和丁先生规定会员必须经过网上服务推荐,购买至少500美元的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数字货币,然后加入数字货币协会,可以获得月收入的6%-18%,即静态收入。
会员晋升会员还可以获得动态福利。动态收入分为直接联系收入和间接联系收入。直接链接收入为第一级离线时每个账户静态收入的*;间接链接收入为第二级至第十级每个账户静态收入的10%。
为了鼓励会员更多的线下开发,“plustoken”平台推出了“执行委员会”奖励模式。根据开发下线数量和投资金额,将会员分为会员、大家庭、大男人、大神、创世纪五个级别。线下静态收入按级别叠加奖励和回扣。
平台创设“加币”作为会员收入结算方式“加币”没有价值,它的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由陈光标掌控。会员赚取的“加币”可以卖给线下,也可以通过平台兑换成主流数字货币,但兑现需要后台人工验证。
“plustoken”平台的静态和动态奖金制度与之前的传销平台类似,只是增加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概念。没有实体业务活动。所有这些都是依靠打包,不断开发线下来维持平台的运行。其实质仍然是“钟氏骗局”
指导调查和轨道450 比特币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盐城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及时介入,指导侦查。
与以往处理的网络传销案件不同,“普鲁斯顿”平台收取的“门槛费”是主流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与人民币的流通模式有很大不同。没有交易账户和交易流程。参与者是谁,他们扮演什么角色?涉及资金流向何处?检方就证据要点和涉案金额审计提出了1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
多少涉案人员如何区分其行为的性质?办案检察官紧紧抓住传销本质,将涉案人员分为两个层次:发起者和在组织结构中起关键作用的人员,领导参与的发展水平和资金数额。检察机关通过技术侦查引导公安机关锁定境外服务器,固定电子证据,并结合相关证据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发起人陈某、军事顾问丁某所起的组织领导作用,而此次彭某在传销组织中的行动,尤其是利用证据锁定了一直自称只是普通会员的丁某作为普通会员被聘为“傀儡师傅”,并在海外区块链中扮演“策划人”的角色。
如何了解资金流向?检察官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审计报告,结合鉴定报告,逐一核对涉案数字货币的去向。在此过程中,主管检察官发现450个比特币失踪。这450枚硬币的原始持有者吕先生一直认为“这些记忆单词已经被遗忘,无法恢复”经过对吕、陈、刘三人的综合考察,发现450枚硬币的最终去向都指向一个人,即吕的弟弟。
方正在财经界颇有名气。丁推荐,负责平台推广和对外宣传。按照2019年6月的市值计算,450辆比特币总价值将超过4000万元。
据检察官分析,陆某的兄妹多年来一直在玩币圈,他们对币圈的使用方法很熟悉。另外,它们价值巨大,不可能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因此,我们引导公安机关以陆某为中心,辐射周边群众,对其通讯设备和钱包账户地址进行实时监控。
几经审查,成功追回200余辆比特币和10余万元以太坊元(由249辆比特币转让换算而成),总价值近3000万元(市场变化)。
面对翻供,公诉人应冷静处理
由于本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证人证言交错,为实现准确打击,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公安、法院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凝聚办案共识。同时,围绕案件定性和主犯、主犯所在地两个方面,形成了3万多字的预审材料,准备了60多条回复意见
今年7月2日,该案开庭审理,3名检察官出庭,14名辩护律师出庭。
庭上,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丁某完全翻供:“我对我策划品牌的指控有异议。陈只是问我关于应用程序的信息,但没有告诉我层次模。我不知道是传销。”
根据案情,检察官在法庭上用精心设计的审讯提纲与丁某盘问:“你账户下的336名成员是谁开发的?难道没有人投资这336个账户吗?”我不知道。”
公诉人继续追问,“平台上郑、王、陆三人具体分工是什么?”郑某负责平台维护和技术开发,王某后来接替郑某进行技术开发,陆某负责推广plus,“他们是怎么参与进来的?”我把它介绍给陈。”
……
公诉人还出示了丁某和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plustoken”平台名称、组织架构、奖励机制、运行机制等关键环节都是丁某和陈某策划的。
丁某仍坚称“我只是一名普通成员”,但随着庭审的进展,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被曝光。
公诉人对丁某等4名翻供被告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丁磊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文章标题:普鲁斯敦传销案一审结果公布,赃物和赃款全部上缴国库
文章链接:https://www.btchangqing.cn/112546.html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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